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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中化学课程标准修订稿----第四部分 实施建议》

作者:教育部  人气: 次  时间:2012年03月07日  星级:

一、教学建议
(一)科学设计教学目标,全面发展科学素养
教学目标是课程目标在教学中的具体体现,是化学教学的出发点和归宿,教学目标的设计是教学设计的一项十分重要的任务。
1.全面体现三维目标。
科学素养的全面发展指的是学生在“知识与技能”“过程与方法”和“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等三个方面都得到和谐发展。全面发展观下的教学目标设计,要按照科学素养的三维目标来重新构建教学目标;“知识与技能目标”只是三维目标之一,应注意挖掘化学知识中所蕴涵的科学方法以及情感态度与价值观要素;三个维度目标之间应有机结合,融为一体。例如,关于“空气”内容的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目标,就可设计为“学习从化学角度认识人与空气的关系,懂得空气是人类生存的宝贵资源”,这样的设计与“能例举空气对人类生活的重要作用”的知识目标相匹配。
2.整体规划教学目标。
学生科学素养的发展是一个持续进步的过程,因此,应结合《标准》中的“课程目标”和“内容标准”以及学生的已有经验,对主题、单元教学目标和课时教学目标进行整体设计和规划,针对学生科学素养发展的不同阶段,设计与之相适应的教学目标。例如,“酸”的概念的学习,就可以整体设计为四个阶段:在“二氧化碳的性质”学习中,要求“知道碳酸能使紫色石蕊试液变红”;在“金属与酸的反应”学习中,要求“知道铁、铝能与稀硫酸反应”;在“常见酸的性质和用途”学习中,要求“定性认识酸的性质”;在“溶液酸碱度的表示”学习中,要求“了解用pH试纸测定溶液酸碱度的方法”,从而达到对酸的概念的初步认识。
3.科学设计课时教学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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